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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锦绣家园——长沙和谐社区、学习社会生活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长沙社区大学 发布时间:2014-07-10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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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社区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战略任务,创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中国特色的学习型社会,经研究,决定举办主题为“锦绣家园——长沙和谐社区、学习社会生活”摄影大赛。请各区县(市)积极组织所辖地区的市民参与。
一、活动宗旨
活动旨在通过摄影大赛:充分发挥摄影艺术在推动我市和谐社会生活和学习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和反映我市在创建和谐社区、学习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新成就,体现社区居民生活、学习、工作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包括各地在促进社区和谐、家庭融洽、个人幸福的社会生活新景象、新风貌,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
 二、活动主题
 建设和谐社区与学习社会
三、征稿细则
    1.各区县(市)的社区居民,不分职业,无论是否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投稿作品必须是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以来拍摄的图片。
2.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没有在全国性和国际性影展、影赛中入选过的作品。
3.对投稿作品的要求:
⑴ 请投稿者先将参赛作品压缩成小图(JPG格式文件,每幅作品小于800 KB,长边不大于1000像素,不小于800像素),每位作者限投3幅作品。
⑵ 作者必须具有原始图片数据或底片,以备作品入选后,组委会统一调取原始图片数据文件或底片,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
    ⑶ 所有入选图片的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边),因此所有收到入选通知的作者,需提供刻有入选作品(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每一幅作品的电子文件大小不能少于30 MB (兆),由举办方统一制作图片,以确保展览图片的质量。
    ⑷ 请收到入选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图像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图像文件;这些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本次大赛只收单幅作品,不收组照;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
5.本次大赛的作品,只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不接受经过暗房技术和计算机数字技术特技加工合成的影像作品;所有作品均不得以二位和二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敬请合作。
6.举办方有权将入选的作品用于大赛的宣传和在与大赛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并不再另付稿酬。
7.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和入选资格。
9.投稿者请务必在注册时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如因作者资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将失去参评资格。
四、作品数量: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20幅
其他区县(市)         10幅
五、奖项设置:一等奖        2个
              二等奖        3个
              三等奖        5个
              优秀奖       15个
              组织奖        2个
六、上交时间2014年8月1日—2014年9月15日。
七、投稿邮箱:535814772@qq.com
八、联系方式:蒋新扬   82684078
九、其他说明:优秀作品将推荐上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开展的“锦绣家园——中国和谐社区、学习社会生活摄影大赛”,并上传到“长沙终身教育学习网”进行展示。作品具体要求请参照《锦绣家园——中国和谐社区、学习社会生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可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www.caea.org.cn)下载),请各区县(市)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及汇总表上报指定邮箱。
长沙社区大学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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