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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文明条例,奏响文明四部曲

来源:先锋街道创建办 发布时间:2019-08-07 作者:黄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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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行走,横过城市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的,将罚款五十元,请您等绿灯亮了再通行!”8月2日一早,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文明行为劝导志愿者,看到行人欲闯红灯过斑马线,立即上前制止。

 

    “排队礼让志愿服务,已经是常态了,以每个月的1、2、11、22日‘排队日’‘礼让日’为契机,我们都会在示范点开展排队礼让志愿服务活动,以前就是以劝导为主,自从今年5月1日《条例》上线,我们劝导也有了‘底气’。”志愿者邓敏说道。

 

    为大力推进《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引导市民进一步树立文明观念,践行文明行为,先锋街道从“教、劝、促、罚”等四个方面着力,奏响文明“四部曲”,提升市民文明程度。

 

    宣传氛围持续升温。街道大力开展《条例》宣传,在辖区电子显示屏上插播《条例》公益广告,每3分钟滚动播放一次;用高质量的公益广告围挡美化周边环境,形成《条例》实施的良好舆论导向。

 

    教育活动精彩纷呈。进一步深化“践行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市民”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了长株潭商圈《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新路小学“童画《条例》 手绘文明”活动等宣讲、培训、展演10余场,鼓励广大市民亲身实践,积极参与。

 

    志愿队伍百花齐放。根据《条例》的责任分工,先后建立了文明行为劝导志愿服务队、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做到劝罚结合,逐渐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同时在社区、公交车站、地铁口、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设立示范点,常态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打造文明行为劝导新亮点。

 

    典型引领深入人心。发挥先进典型、党员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先锋街道全体党员带头领学《条例》;中国好人、长沙市道德模范张建明作为先锋街道《条例》宣讲员,给远征驾校的驾驶员、学员、党员们带去了一场生动的授课;中国好人、天心区道德模范汤俊杰带领志愿者发出《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倡议……小细节积累大改变,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文明新风定将在先锋街道“开枝散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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