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福区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26 作者:长沙市开福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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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社教发〔2011〕2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开福区社区教育工作
责任分解表》、《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院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和《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经开福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审议通过,现将《长沙市开福区社区教育工作责任分解表》、《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院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和《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校建设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长沙市开福区社区教育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二:《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院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附件三:《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长沙市开福区社区教育工作责任分解表
工作内容 | 主要 责任单位 | 相关 责任单位 | 备注 |
搭建全区社区教育平台,构建全区终身教育体系。到2015年,全区社区教育培训网络覆盖所有街道(乡、园、局),社区居民年培训率50%以上,到2020年,力争社区教育培训覆盖到全体居民,使社区教育成为广大居民自主学习、个性学习的重要平台,居民素质明显提升,全区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 区社区教育 工作领导 小组 | 区社区教育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
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 区社区教育 工作领导 办公室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教育局 | |
区社区学院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组织、人事、经费的落实。区编委发文确认依托开福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建立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院,内设相应职能机构,2-3个专职人员岗位,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教学业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区社区教育 工作领导 小组 | 区委组织部 区编委 区财政局 区人事局 区教育局 | 2011年 落实 |
充分运用长沙市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引导、组织社区居民自主学习,使社区居民注册上网率逐步提高,2010年每街镇注册人数要达1000人以上。 | 社区学院 (区教科中心) | 区社区教育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2011年 3月起实施 |
召开全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全区社区教育工作会议。 | 区教育局 |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文明办 | 每年至 少两次 |
定期召开社区学院校务委员会会议。 | 区教育局 | 每年2-3次 | |
社区教育培训基本建设。2011年,所有街道(乡、园、局)成立社区学校。到2015年,全区社区居民年培训率50%以上。社区学校要具备相应的条件,配备专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学校负责落实上级的教育培训计划;具体组织本辖区教育培训活动;负责组织本辖区各类富有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负责本辖区社区教育的调查研究工作。
| 各街道 (乡、园、局) | 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与督导评估重要指标 | |
专、兼职社区教育教师、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社区学院专、兼职教师40人,社区学校专、兼职教师20人以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 社区学院 社区学校 | 区社区教育 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 | 纳入督导评估和年度 考核内容 |
负责指导和组织本辖区基层社区学校的教学工作。开展系统的社区教育培训。社区学院和各社区学校要面向全体居民广泛开展文化修养、道德法制、生活休闲、职业技能、国际理解、科技创新、历史人文、音乐美术、卫生保健、装饰装潢、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家庭理财、民间艺术等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每所学校每年开发社区教育课程20门以上,其中重点建设2-3门常设课程,年培训量达到规定要求。
| 社区学院 社区学校 | 区社区教育 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 | |
社区教育的宣传。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宣传工作,全年报道不少于6次;街道(乡、园、局)有社区教育宣传橱窗或专栏;区相关网站、媒体要安排进行社区的课程播报和相关宣传报道 | 区教育局 区委宣传部 | 区委宣传部 团区委 | |
社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教育规划与计划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培训基地与网络设施建设、实施与成效、保障措施、特色与创新等方面 | 区社区教育 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教育局 | 采取自查与专家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表彰与奖励 | 区社区教育 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 采取由各街道(乡、园、局)申报、自查与专家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附件二:
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院建设基本要求
(试行)
社区学院是区委、区政府开展社区教育的业务指导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本地区社区教育工作,整合、利用本地区社区教育资源,督促、指导各街道(乡、园、局)社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活动,促进社区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社区学院依托辖区内学校或教育培训单位建立,在市社区大学指导下,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开展社区教育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其基本建设要求为:
一、人员要求
1、有专职工作人员2-3人。
2、有一支稳定、高素质和满足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二、场地要求
有专门的办公场地和必需的办公条件。
三、工作要求
1、在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社区教育工作,促进社区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2、成立校务委员会,原则上应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由区委、政府分管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任名誉校长、教育局局长为校长、教育局分管社区教育工作的副局长为常务校长,科培中心主任、社区教育专干、辖区有关单位代表等组成。
3、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本区实际,制定开福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4、整合利用全区社区教育资源,督促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全区社区教育的开展。
5、与市社区大学建立密切联系,自觉接受社区大学的业务指导,完成社区大学布置的各项工作。
6、制定社区学院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7、建立稳定、高素质和满足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8、工作有总结、有表彰。
四、经费要求
有稳定的社区教育经费来源,其人员和业务经费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
附件三:
长沙市开福区社区学校建设基本要求
(试行)
社区学校是各街道(乡、园、局)依托辖区内学校或教育培训单位建立的社区教育培训基地,在市社区大学、区社区学院指导下,积极主动开展辖区内社区教育培训活动。
一、组织与管理
1.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原则上应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由街道(乡、园、局)分管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社区教育专干、辖区有关单位代表等组成。
2. 街道(乡、园、局)党(工)委书记兼任名誉校长,分管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兼任社区学校校长,社区学校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人选担任常务副校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社会教育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社区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
4.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社区教育培训任务,接受长沙市社区大学、开福区社区学院的业务指导、管理。
5.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培训活动。
二、制度与保障
1.建立健全社区学校工作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2.有稳定的社区教育经费来源,其人员和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队伍建设
1.配备热爱社区教育工作、业务素质较好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中专职人员1人。
2.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业务水平较高、能充分满足社区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
3.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对志愿者队伍实行注册制,规范管理。
4.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管理人员、教师、志愿者送培工作,提升队伍素质。
四、课程建设
每年力争开发1-2个富有特色的培训项目或1-2门培训课程,如针对青少年重点抓好文明礼仪教育、科技创新、历史人文、国际理解教育,对老年居民重点进行兴趣爱好、卫生保健、家政休闲教育,对外来暂住人口重点进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教育,对个体经营者重点抓好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教育,面向大学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就业能力培训,面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
五、场地与设施
1、有固定的能满足开展社区教育教学培训的专用教室3-5间。
2、拥有电脑15台以上和其他辅助教学设备,能有效开展网上教学活动。
主题词:教育 责任分解△ 社区学院△ 社区学校△ 通知
长沙市开福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 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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