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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老龄化视域下社区老年教育嵌入机制及其路径优化研究

来源:职教论坛杂志社 发布时间:2026-03-31 作者:李根 李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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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社会挑战之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1亿,占总人口的13.50%,预计到2035年将突破3.45亿,占比超过25%。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传统养老服务体系已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品质的精神与生活需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强调通过健康老龄化、社会参与等途径,推动老年群体从被动照料对象向积极社会参与者转变。在这一战略背景下,老年教育作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手段,不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感和满足感,还能有效促进社会融合、激发潜在的人力资源,逐步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

  社区作为连接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单元,兼具人群集聚、空间便捷、服务半径小等特点,是推进老年教育日常化、常态化的重要场域。近年来,随着终身学习理念的深入推广,社区教育逐步从单一的文化扫盲或休闲娱乐型活动,转向功能更全面、内容更多元、组织更规范的发展方向。2019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要求“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随后,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完善老年教育协同发展机制,依托老年大学和社区教育,积极拓展基层老年教育服务网络。可见,社区承担着承接政策资源、对接服务供给、整合社会力量的重要功能。深化社区老年教育发展,不仅是扩大教育服务覆盖面与公平性的现实路径,也是实现积极老龄化战略、提升老年群体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

  从现有实践来看,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依然面临着显著的结构性与机制性障碍。老年教育往往被视作附属性文化娱乐项目,缺乏纳入社区整体发展战略的制度安排,导致其项目化、活动化明显,长期性与系统性严重不足。与此同时,多数社区在组织架构和资源整合上未能形成有效闭环,教育供给缺乏与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精准对接,服务响应慢、参与黏性差,导致难以实现持续性学习和深度参与。从根本上看,这些问题的核心在于老年教育尚未真正融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之中,缺乏作为社区综合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制度支撑和内生动力。唯有推动社区老年教育的系统性嵌入,才能实现其在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参与以及构建学习型社区中的真正价值。

  嵌入性理论最早由波兰尼(Polanyi)提出,用以解释经济活动如何深植于社会关系之中。随后,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在《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中进一步拓展了这一理论,强调个体和组织的行为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深受社会网络、文化认知与制度环境的共同影响。他将嵌入性划分为关系嵌入性和结构嵌入性,揭示出行动者如何在社会关系网络和制度结构中持续互动,这为经济行为与社会结构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此后,学界将嵌入性理论进一步细化为认知、文化、政治、制度和生态等多维度,用以解释组织治理、公共服务等复杂实践中外部环境与内部行动者之间的动态交互逻辑。在中国,嵌入性理论被广泛应用于社会治理、养老服务和社区建设等领域,用以分析社会行动者如何在特定关系网络中整合资源、重塑角色并实现目标。其核心在于强调通过逐层递进、渐进融合的方式,推动外部功能与本土社会环境的深度契合,最终实现内生发展与功能整合。

  在社区老年教育中,嵌入不仅意味着教育内容或活动进入物理空间,更在于其能否深度融入社区治理机制、居民日常生活与社会关系网络,实现教育功能与社区发展的协同进化。当前,老年教育通常被作为外部项目临时性地存在于社区中,缺少制度性身份、协同治理机制以及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导致出现教育供给碎片化、服务链条脆弱及效果边缘化等问题。从嵌入性视角看,推动社区老年教育发展需在空间层面强化教育场景与社区生活的深度融合,在主体层面实现政府、社区、教育机构与老年群体的多元协作,在资源层面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供给网络以及在制度层面确立其公共服务的法定地位。唯有如此,才能推动老年教育由外部补充走向内生驱动,实现从项目化、碎片化供给到持续性、制度化发展的根本转型,最终构建出功能完善、治理高效、参与广泛的社区老年教育生态系统。

基于此,本文以嵌入性理论为指导,聚焦社区老年教育如何在空间、主体、资源与制度四个维度实现从外部补充性项目向内生发展型服务的深度转化,系统剖析其在治理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与协同机制,揭示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障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路径,以期为我国积极老龄化背景下的老年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启示。

二、社区老年教育的嵌入机制
     社区老年教育的有效嵌入,是一个多维度、系统性且动态互嵌的复杂过程。其核心在于通过空间、主体、资源与制度四个基本维度,以结构化、模式化和可持续的互动方式,推动老年教育服务与社区原有社会结构、治理网络和日常生活场域深度融合,从而激活社区内生动力,实现从外部植入向有机融合的范式转型。

  从系统嵌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空间构成社区老年教育嵌入的物理与社会场域,其机制在于通过规划整合与功能融合,构建稳定可达、富有社会亲和力的物理与数字场景,从而回答“何处嵌入”的问题;主体构成社区老年教育嵌入的行动与关系网络,其机制在于通过角色重构与网络化协作形成多元共治、权责清晰的行动者联盟,从而回答“谁来做”与“如何协作”的问题;资源构成社区老年教育嵌入的内容与能力基础,其机制在于通过系统化配置与精准化适配,实现财力、人力与内容资源的可持续供给与高效利用,从而回答“依靠什么嵌入”的问题;制度构成社区老年教育嵌入的规则与合法性保障,其机制在于通过合法性确立与协同执行,建立稳定可预期的政策与规则体系,从而回答“何以持续”的问题。四者相互关联、循环驱动,共同构成社区老年教育从外源补充向内生发展转型的系统支撑,为推进积极老龄化提供坚实基础。

(一)空间嵌入:从物理叠加到功能融合的场景构建机制

  空间嵌入的核心在于通过系统性规划与功能性融合,将教育场所从孤立的物理实体转化为与社区生活无缝衔接的社会空间。当前,社区老年教育在空间布局中已逐渐形成多元供给的多维路径,通过制度化保障将教育空间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并借助资源整合机制激活原有闲置场所(如文化活动室、健康驿站等),实现资源共享与低成本转化。

  在空间嵌入过程中,规划整合机制处于基础地位,强调将老年教育空间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整体布局,依托提前规划、标准化建设及闲置资源改造,并辅以产权与管理机制创新,从源头上保障教育场所的稳定与可持续使用。功能复合机制着力打破教育、养老、健康及文体活动之间的空间壁垒,积极推行“一室多用”与“分时共享”模式,使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广场等成为教育空间的有效延伸,既显著提升空间资源利用率,也促进社区多项服务的协同与融合。

  此外,面对教育数字化发展趋势,数字协同依托智慧社区平台构建老年人友好的线上学习环境,配套开展技术培训与社区帮扶服务,有效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动形成线上线下互补、教育生活相融的社区学习新生态。这些机制共同作用,使空间不仅是教学场所,更成为促进老年人社会交往、强化社区认同的重要媒介,真正实现老年教育在社区中的在地化与生活化。

(二)主体嵌入:从单点参与到网络化协作的联动治理机制

  社区老年教育主体嵌入的核心,在于构建一个权责清晰、互动紧密、资源互补的行动者网络治理机制,推动实现从分散单点参与向高效网络化协作的系统性转变。在这一过程中,角色重构是明确各类主体新定位的关键举措。其中,政府从管理者转变为制度引导者与资源协调者,负责制定规划、提供资金与监督评估;社区从被动执行者转变为需求响应者与平台组织者,承担需求调研、场地协调与活动组织的核心枢纽功能;社会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从外部援助者转变为专业合作者与资源供给者,为社区注入专业课程、师资与方法创新;老年人则从受教育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与共建共治者,其需求与反馈成为推动教育服务的核心动力。

  嵌入性逻辑强调通过网络化协同机制促进主体间深度联动。例如,建立由街道牵头的常态化沟通与议事平台,形成稳定的协同决策机制;推行项目制合作,以课程或活动为载体明确各方的权责关系与利益分配;搭建社区需求与专业资源对接的信息化平台,促进精准匹配。通过这些制度化、网络化的联动方式,有效整合分散的治理资源,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治理网络,有效克服条块分割与各自为政的弊端,最终实现多元协同与效能提升。

(三)资源嵌入:从零散供给到系统整合的配置优化机制

  资源嵌入是社区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其核心在于通过系统化、精准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实现资源供给从分散化、项目化向制度化、体系化的根本转变。

  可持续投入构成资源嵌入的基础性保障,强调将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基层政府常规财政预算,设立专项保障资金,确保资源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借助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企业赞助等多元化筹资模式,构建起以财政为主、社会补充的多层次资源供给体系。

  人力资源构成嵌入的关键支撑机制,通过建立外部引进与本土培育的双轨路径,能够系统拓展和优化社区老年教育师资的来源与专业结构。一方面通过制度化的合作激励,可以有效引导高校教师、行业专家等专业人才下沉社区;另一方面通过对社区志愿者、退休人员及低龄老年人的系统培训与能力建设,可以充分发挥老年群体的人力资本,形成结构合理、扎根社区的师资队伍。

  内容适配能确保老年教育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匹配。通过建立“需求调研、共同开发、效果反馈”的闭环课程建设流程,依托社区议事会、数字化平台等渠道收集老年人学习需求,推动课程体系从文体娱乐为主,向数字素养、健康管理、金融安全等实用技能转型,并通过模块化设计和分层分类供给机制,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四)制度嵌入:从政策文本到实践规则的合法性建构机制

  从嵌入性理论视角来看,任何社会行动的有效运行都需要与制度结构和社会网络相契合,才能获得持续性和合法性。对社区老年教育而言,制度嵌入的核心在于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与规范机制,确立其在国家教育体系、养老服务体系以及社区服务体系中的正式地位,从而保障其服务的稳定性与长期性。

制度嵌入首先通过合法性确立机制实现顶层设计的突破。该机制推动老年教育纳入国家政策、地方性法规或社区服务条例,明确其法定地位、政府职责与财政保障,使其从“软任务”转变为“硬约束”,显著提升资源分配优先级与政策执行效力。例如,我国出台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政策,为这一机制的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方向指引。在实践层面,协同性执行机制保障制度在基层能够有效落地。通过建立跨部门责任清单与联动流程,将老年教育目标纳入街道与社区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同时,制定基层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与服务标准,确保制度落地不走样、不空转,真正实现从政策文本到实践规则的转化。此外,动态调适机制能够增强制度对群体异质性与区域差异性的响应能力。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居民反馈渠道与定期评估,收集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与老年人需求变化,推动制度内容的迭代优化,避免“一刀切”带来的政策僵化,提升老年群体的制度信任感和获得感。

三、社区老年教育嵌入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强化对老年教育的政策引导与制度建构,积极老龄化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然而,社区老年教育在嵌入过程中仍面临系统性的嵌入困境,尤其在多元目标交织、治理边界模糊与基层执行能力不均的背景下,其深度融合与可持续发展遭遇显著挑战,集中体现为空间嵌入失衡、主体协同不畅、资源供给失配以及制度保障不足等现实问题。

(一)空间嵌入失衡:场所供给不足与情境脱节

  在积极老龄化视域下,社区老年教育应通过有效的空间嵌入,使学习场所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的自然延伸。然而,在现实中,老年教育空间在社区中的嵌入仍面临多重困境,严重制约了其可达性、适配性与持续性。

  首先,物理空间未能实现有效落位。老年教育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多数活动被迫依托居委会办公室、社区活动室等多功能场地开展,缺乏专属化空间支持。这些空间在使用权属上往往归属于街道或其他职能部门,存在使用冲突与时间错位,难以保障教学活动的连贯性与秩序性。同时,社区空间的建设规划未将老年教育纳入前置考量,教育设施缺失成为先天短板,尤其是在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空间资源匮乏问题更为突出。老年教育面临“无处可嵌”的困境。

  其次,生活场景嵌入不足。当前教育场所多局限于集会型、宣传型使用方式,未能与养老照料、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等社区功能空间实现有机融合与互动联通。这种“为教育而教育”的孤立空间设置,违背了生活化学习的理念,无法构建教育、养老、健康与社交的一体化支持环境。老年人难以在自然生活场景中触达学习资源、参与群体互动、实现知识转化,导致学习体验碎片化、形式化,这不仅削弱了老年人的参与动力与现实获得感,更制约了其通过教育实现社会融入、能力提升与健康管理的积极老龄化路径。

  最后,数字与实体空间的协同嵌入不畅。数字空间的快速发展在提升老年教育覆盖广度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空间替代性矛盾。部分地区将线下教育数字化作为创新路径,但在空间层面缺乏与数字服务的统筹对接,导致线上与线下之间协同不足。一方面,老年人面临数字技能不足、操作障碍等现实门槛;另一方面,部分社区过度推崇数字替代,忽视实体场所的情感支持与社会交往功能,甚至因线上服务的推广而压缩物理空间资源。其结果是,数字鸿沟不仅未能有效弥合,传统教育空间反而被进一步边缘化,形成线上线下双重薄弱的嵌入困境。

(二)主体嵌入不畅:多元协同缺位与参与不足

  从积极老龄化的视角来看,推进社区老年教育主体嵌入的关键在于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网络关系,通过角色重构与制度性协作,共同推动老年教育深度融入社区治理体系,助力老年人实现社会参与和自我发展。然而,在现实中,多元主体间的协同网络往往未能有效建立,权责匹配模糊与老年人主体作用弱化等问题,显著影响了嵌入的实际效果。

  首先,政府引导与社区执行的纵向嵌入脱节。作为制度供给的核心主体,地方政府往往受考核导向与行政资源限制,将老年教育边缘化为“软性任务”,缺乏专项资源配置与制度性激励。在缺乏专职机构与法定职责的情况下,政府通常将工作下沉至街道与社区,而街道和社区作为执行末端,既无专业能力又无专人负责,致使老年教育陷入形式化、碎片化的低效嵌入状态。

  其次,多元主体间的横向协作网络松散失效。尽管社区、高校、社会组织等名义上构成供给网络,但因缺乏稳定的沟通议事平台与清晰的权责利益分配机制,各部门呈现各自为政的局面。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兼任多项事务,疲于应付,导致老年教育服务的专业性不足,课程设计与活动组织存在明显的临时性与任务化倾向。高校、职教机构等专业教育主体虽拥有优质资源,但其考核评价体系与社区服务关联度低,缺乏有效的价值回报与激励通道,致使其参与社区老年教育的内生动力不足,难以实现稳定、深度的嵌入式合作。

  最后,老年人作为教育主体而非客体的嵌入角色被忽视。积极老龄化强调“老有所为”和“社会参与”,但在现实中多数老年人仍处于被动接受服务的境地。一方面,受制于文化程度、身体状况与传统观念影响,部分老年人依旧存在被照顾的角色定位,对教育缺乏主动需求意识,甚至将学习仍视为年轻人的专属权利,学习意愿低下。另一方面,即便具备学习动机,许多老年人也缺乏表达诉求的通道,难以参与课程设计与服务反馈过程中。其结果是,老年人的经验与社会资本难以有效转化,参与黏性与自我效能感不足,难以达到积极老龄化强调的老年人持续参与和自我价值实现的目标。

(三)资源嵌入错位:供给碎片化与需求响应不足

  社区老年教育的有效嵌入离不开资源的稳定供给。尽管近年来在积极老龄化政策的导向下,资源投入力度有所加大,但在现实实践中,资源供给仍呈现碎片化、临时性特征,尚未实现与社区环境和老龄化需求的有机嵌合。

  首先,资金嵌入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多数社区老年教育经费依赖短期项目制拨款或临时性财政支持,普遍未能纳入基层政府常规财政预算,导致资源投入呈现间歇性与不可预测性。这种项目化资金供给模式,不仅阻碍了师资聘用、课程开发与设施维护的长期规划,更显著抑制了社区组织持续推进老年教育的主动性与系统性投入意愿,从而难以支撑积极老龄化所要求的常态化、高品质教育服务。

  其次,人力资源嵌入专业性不足且结构失衡。社区老年教育师资多依赖兼职人员与志愿者,这些人的专业背景薄弱且流动性高,普遍缺乏针对老年认知特点、学习心理与代际互动能力的系统培训,教育服务的专业性与适应性受到严重制约。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与职业发展路径,高校教师、专业教育人才难以稳定下沉社区。其结果是,优质教育资源难以真正融入社区场域,无法为老年人提供符合其学习特征与发展需求的专业化教育服务。

  最后,课程内容嵌入与老年人现实需求存在脱节。现有课程多集中于文体娱乐等浅层内容,而对数字素养、健康管理、金融安全、社会参与等契合积极老龄化目标的功能性课程内容缺乏系统开发。课程资源缺乏差异化分类、模块化整合与本地化适配,难以满足不同年龄层次、文化背景与功能需求的老年群体。“一刀切”的内容供给方式,既难以激发学习兴趣,也无法支持老年人通过教育实现自我提升、社会适应与价值再造,最终导致资源嵌入的实际效能显著弱化。

(四)制度嵌入滞后:政策执行乏力与适配不足

  积极老龄化战略要求通过制度性保障为老年人构建包容、可及的学习环境,支持其社会参与、健康维护与自我实现。然而,在实践层面,制度体系在嵌入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治理责任模糊与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难以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坚实的合法性基础和可持续的运行保障。

  首先,制度合法性嵌入不足,政策刚性约束仍需强化。中央政府尽管出台了多项老年教育发展规划,但多数政策仍停留于倡导性层面,尚未通过立法程序确立其作为公共服务的法定地位与财政保障责任。地方政府在政策下沉过程中往往将其视为“非紧急事务”,这不仅削弱了政策执行力度与资源配置优先级,使老年教育长期处于政策体系边缘,更从深层制约了其嵌入社区治理制度结构的深度与可持续性。

  其次,跨部门协同的顶层设计与刚性约束缺失。在当前治理架构中,社区老年教育缺乏稳定的专责机制与跨部门统筹平台。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虽各有涉入,但常呈现出责任不清与协调乏力的局面。特别是在缺乏专门牵头机构的情况下,相关政策易流于形式化落实。社区层面作为政策传导的末端,更是常常陷入多头分管却无人负责的困境,导致制度嵌入缺乏有效的组织依托和协同推力。

  最后,制度设计在回应老年群体异质性需求方面的能力不足。老年教育政策多基于多数老年人的宽泛需求而设定,缺乏针对不同性别、代际、职业背景及城乡区位的差异化政策设计与动态调整机制。这种制度逻辑在落实过程中往往导致教育内容同质化、服务方式程式化,这不仅削弱了老年人的实际获得感和参与动力,也阻碍了通过制度嵌入实现老年教育普惠发展与质量提升的整体目标。

四、社区老年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
      基于当前社区老年教育在空间、主体、资源和制度嵌入过程中面临的多维困境,有必要从积极老龄化战略目标出发,通过系统性、整体性的嵌入与协同策略,推动老年教育深度融入社区治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实现从外部推动向内生融合的根本转变。

(一)深化空间嵌入:打造适老化场景与数字融合生态

  空间是社区老年教育开展的场域前提,也是老年人参与社区生活、进行社会交往的重要载体。推动社区老年教育的空间嵌入,应着眼于将学习场所有机融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与社区功能布局,以提升便利性、保障连续性、增强多功能性为目标,着力突破当前行政附属化和功能单一化的空间局限,从而促进教育场景与社区生活的深度融合。第一,构建规划引领与空间落位机制。政府要将老年教育空间明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旧区改造计划,优先补齐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学习场所。按照老年人步行可达的范围,社区要合理布局固定教学点和灵活活动区,从源头上保障场所稳定、使用方便,避免因场地冲突或位置过远影响参与积极性,支持老年人持续融入社区学习。第二,促进多功能空间的复合利用与灵活转换。社区要打破教育、养老、健康、文化场所之间的功能壁垒,通过在社区卫生站、养老驿站、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嵌入灵活隔断和可移动的设施等,实现一个空间多种用途。社区要建立分时段共享机制,提高场所利用效率,让老年人在熟悉、便利的环境中参与学习与交流,促进其社会交往和身心健康发展。第三,推动线下实体与线上数字空间的协同嵌入。社区要在社区公共场所配置智能学习设备和助老服务点,提供简明易懂的操作指导和人工帮助,降低技术使用门槛。此外,社区要同步建设适合老年人的线上学习平台,与线下课程衔接,支持课程回看、资料下载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帮助老年人逐步适应数字学习方式,增强学习信心和参与感,真正做到线下融入、线上延伸。

(二)完善主体嵌入:推进多元主体协同的网络化治理

  推进社区老年教育主体嵌入的关键在于打破原有条块分割的治理局限,将多元行动主体纳入老年教育的决策、供给与评估全过程,将松散协作转化为稳定的共建网络,真正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的积极老龄化目标。第一,强化政府的引导与平台搭建作用。政府(尤其是街道层面)应发挥主导协调功能,牵头召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及社会机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组织联合调研、举办社区供需对接会等具体形式,打通部门壁垒,促进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为多元主体的即时协作提供平台和渠道。第二,夯实社区的组织实施与需求响应功能。居委会、老年协会和志愿者团队可联合开展老年人需求调研,将教育服务嵌入老年人日常生活圈,使教育内容更贴近老年人实际生活。同时,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策划、组织管理等专业能力培训,增强其在老年教育中的专业胜任力与服务意识。第三,积极引入专业机构与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要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医疗机构等与社区建立长期合作,通过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课程内容、师资安排和服务周期。同时,政府要支持社会组织针对健康、心理、艺术等细分领域提供专业化、定制化课程,实现外部专业资源向社区的可持续嵌入,为老年人提供更精准、多元的学习支持,促进其社会参与和自我发展。第四,充分激发老年人自身的主体性与参与感。社区应尝试建立老年学员委员会等自治平台,引导老年人参与课程共建、活动策划和经验分享,推动其由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建设者。同时,社区可探索建立学习积分、时间银行等激励机制,增强老年人在教育系统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提升其持续参与的积极性与归属感。

(三)优化资源嵌入:构建精准适配的可持续供给体系

  为有效支撑积极老龄化所倡导的健康、参与及保障目标,资源嵌入应致力于将资金、人力、课程等核心要素有机融入社区服务的常态化运行体系,推动老年教育从临时性、碎片化供给转向稳定、可预期的嵌入式服务。第一,构建常态化资金保障机制。政府要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将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与中长期规划,明确场地维护、师资补贴、课程开发等支出的常态化保障,建立与老年人参与率、健康改善及社会融入成效相挂钩的绩效拨付机制。同时,政府拓展购买服务、公益基金、企业赞助等多渠道投入方式,实行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化管理,确保资源持续、稳定嵌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第二,完善结构化师资建设机制。政府要构建由专业讲师、银龄讲师与社区助教组成的人力资源梯队,明确各类角色的岗位职责、服务标准与激励保障。定期引入开放大学、成人高校及相关培训机构的专业教师与课程资源,提升课程质量和教育服务的专业性。针对社区老年教育师资力量普遍存在兼职性强、专业性弱的特点,地方政府要加大针对性培训与激励支持,完善兼职教师和志愿讲师的成长路径。社区应加强培育本土师资力量,使老年人既是学习者,也是知识的传播者和课程的共同创造者,进一步增强其参与性和内生动力。第三,内容嵌入要在地化与功能化并重。围绕数字素养、健康管理、法律与金融防诈、心理支持与社会参与等主题,推进内容的分层分类与模块化建设。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站、金融机构等共建共编,嵌入如邻里互助、适老科技应用等本地化专题,增强内容的实用性与社区融入度。

(四)健全制度嵌入:强化法治保障与协同运行机制

  完善社区老年教育的制度嵌入,关键在于通过法治保障、协同治理与动态调适,将社区老年教育从临时性活动转化为稳定、规范的社区公共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和社会参与权。第一,建立制度化的法定保障机制。推动将社区老年教育全面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地方性法规体系,明确其公共属性、政府职责与财政保障,为服务提供刚性约束和合法性依据。同时,政府要在区街两级设立独立预算科目,制定场地、师资、课程的最低配置标准,避免老年教育因无法可依而沦为边缘事务,夯实积极老龄化的制度基础。第二,构建跨部门统筹与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应通过立法或规范性文件,明确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在老年教育中的法定职责,制定清晰的部门责任清单和协作流程,并将协同成效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将协同工作从依赖个人能动性的软任务,转化为受制度约束的硬指标,从而确保跨部门协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第三,健全需求导向与动态优化的政策调适机制。社区要将老年教育写入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治理合同,结合社区网格化服务,建立监督、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吸纳居民诉求,推动制度自我完善与适应更新。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推行差异化服务策略,针对不同年龄、健康状态、文化背景的老年人提供定制化学习方案。通过定期政策评估与动态修订,增强制度对群体异质性的适应能力,为积极老龄化提供可持续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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