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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介第十一批长沙市“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doc

来源:长沙社区大学 发布时间:2024-03-25 作者:长沙社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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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社区学院:

为持续推进全面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城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第十一“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推介对象

在不同领域、平凡岗位上坚持终身学习、成果突出,并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学习中来,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面向基层员工、社区居民、乡村农民、退役军人,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国籍为中国籍,无不良行为记录。一般情况下不推介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往年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不再推介

征集推介条件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信念坚定、守正创新。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等方面做出贡献。

)脚踏实地坚持终身学习,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动力。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成就,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事迹感染力强。

)积极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热心服务百姓,带头做实事、好事,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评选方式与材料报送

(一)组织推介: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各种组织中广泛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事迹申报材料。

(二)推介名额。全市共评选30名左右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推介3-5人。

(三) 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百姓学习之星”汇总表》,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公章,各一式2

2.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的文件,单张图片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中主元素要清晰)。

3.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片头10秒,片尾5秒,视频不能带有台标、logo等标识)。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整理打包发至106850101@qq.com

联系人:易静林怡    电话: 0731-82684018           

材料报送要求:各区、县(市)于327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1号长沙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学院

、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推介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切实推选出具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百姓学习先进典型。

(二)各区、县(市)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并填写推介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三)评审和表彰。长沙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根据 “百姓学习之星”的条件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第十一批“百姓学习之星”名单并进行宣传表彰。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docx


附件2“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 “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docx


 

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十五



初审丨王靓

复审丨蒋新扬

终审丨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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