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社区大学 发布时间:2025-02-21 作者:长沙社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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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挖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事迹,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我市决定开展第十二批“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的终身学习项目,其实施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面向社会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数字化赋能终身学习、乡村振兴、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已经形成品牌并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往年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项目不再推介。
二、评选条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
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符合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创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场景,积极响应学习者数字化学习需求,能满足当地群众阅读需求,在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引领作用。
(二)能够在终身学习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三)具有稳定性和保障性,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四)具有持续性和示范性,能长期稳定运行,为学习者提供持续的学习支持和服务。具有一定推广价值,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和应用,满足学习者需求,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终身学习,推动更多群众享受学习带来的快乐和积极作用。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线下)或3000人次(线上)。
三、推介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推介方式及时间。由各区县(市)社区学院组织初评,推选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并于3月5日前报送文字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照片、视频材料。
(二)推介名额。全市计划推介10个,各区县(市)社区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介1个以上。
(三)材料报送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公章,各一式2份。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不低于1MB)。
3.视频资料(重点介绍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片头10秒,片尾5秒,视频不能带有台标、logo等标识)。
4.报送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1号长沙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学院;报送邮箱:106850101@qq.com;联系人:易静林怡;联系电话:0731-82684018。
(四)评选程序
1.成立评审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在网上公示评选结果;
3.确定推介名单。
附件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附件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长沙社区大学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品牌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起止时间 | 活动地点 | ||
项目受益群体 | 参与人数(次) | ||
获奖情况 | |||
品牌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主题、主要内容、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不少于1500字) | |||
宣传展示材料(200字左右) | |||
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 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地)级 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推介登记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 序号 | 品牌项目名 称 | 主办单位 | 起始时间 | 活动地点 | 参与人数 (人次) | 所附材料(申报表、视频) | 推荐理由 | 联系方式 |
请按推荐顺序填写登记表 ,第一名默认为“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项目。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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